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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摄协关于举办第七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广大摄影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七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中国摄协将作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第七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长评文章、年度优秀文艺评论短评文章3个项目。


1.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5部左右;

2.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长评文章15篇左右;

3.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短评文章15篇左右。


二、报送要求

作品报送以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推荐为主,同时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自荐作品。


(一)报送单位及名额

1. 每个团体会员及各专业委员会推荐著作1部或者文章1篇。推优情况将作为年底评优表彰加分条件,推荐著作或文章的计3分,经过终评获得“啄木鸟杯”优秀作品的总计7分。

2. 为扩大推优覆盖面,五年之内获得过“啄木鸟杯”优秀作品的作者不再作为推荐和自荐对象(即入选过第3-6届“啄木鸟杯”优秀作品的作者)。

3. 自荐作品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4. 中国摄协作为推荐单位,将统一组织初评并对优秀作品予以推荐参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文艺评论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理论、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阐释和评析,具有创新性;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其中长评文章不少于3000字,短评文章在500—3000字之间。


2. 报送作品应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在国内(不含港澳台)正式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不含文章汇编)和在报纸、期刊、图书上首次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所载书报刊应有国家标准书报号、刊号。文章汇编不纳入推选范围。


3. 报送著作需提供原作5份;报送文章需提供符合格式要求的word文件。

文章类word格式文件要求:

大标题:黑体三号

作者名:宋体小四号居中

正文:宋体五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

一级标题:黑体小四号

二级标题:宋体五号加黑

行间距:单倍


4. 按有关规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参加推选。


注:因人力有限,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三、报送截止日期

2022年9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中国摄协理论研究处(原件材料以邮戳或寄出时间为准)。


四、评审程序

评审环节分为初评、审核、复评、终评。为突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评选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

1. 初评及审核

中国摄协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审,获得推荐资格的作品将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复评。

2. 复评

复评委员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

家担任。复评按照本组所申报作品总数约30%的比例进入终评。

3. 终评

终评委员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担任。终评结果报中国文联党组审定后公布。


五、成果展示

举办第七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结果发布会。


推优结果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推介。


六、联系方式

电话:中国摄协理论研究处010-6528611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箱:lilun005@163.com

邮编:100007


中国摄影家协会

2022年7月14日